1. 首页 >> 工资流水

2011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(全)

2011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(全)
粤府函〔2011〕15号
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最低工资规定》(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),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,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,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,现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从2011年3月1日起,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(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,深圳市按《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》执行)。
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,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,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。
二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,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三、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,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,加强检查监督,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附件: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
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(元/月)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(元/小时)适用地区
一类130012.5广州
二类110010.5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
三类9509.3汕头,惠州,江门
四类8508.3广东省其他地区


版权声明:本地代做工资流水制作公司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sbyjz.com/9945.html
X

截屏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185 7051 5573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  打开微信

 
QQ在线咨询
售前咨询热线
185 7051 5573
添加微信好友
185 7051 5573